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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15:12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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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在全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三是虽经登记、备案,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社会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吉林省”“长春市”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假借各级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5.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6.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举报电话

以上六类打击整治对象在经开区范围内开展非法活动的,可向经开区社会发展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经开区社发局      举报电话:84630157